日前,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《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考核评估办法(暂行)》(简称《办法》),旨在加快建设制造强国、促进创新中心健康发展、规范开展考核评估工作,自7月1日起施行。专家表示,《办法》将对船舶工业进一步完善以船企为主体、市场为导向、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创新体系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。我国船舶工业应认真比对创新中心的考核内容及相关要求,提高创新能力,促进协同发展,加快结构调整、转型升级步伐。 《办法》对创新中心考评内容、材料、程序、结果等作了明确规定。其中,考评内容主要包括创新中心的建设和运行情况;考评材料是创新中心考评的重要依据,应由创新中心所属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后,提交工信部科技司;考评程序共包括初评、现场考察和综合评议等3个阶段,由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组完成;考评结果分为优秀、良好、合格、不合格四大类。 同时,《办法》还附上创新中心考评指标参考表,通过给出一级指标、二级指标、指标权重(分)以及指标说明,更直观地指导考评工作。一级指标共有7个,分别是建设目标完成情况、创新资源、核心定位、协同化、市场化、产业化以及可持续发展。除建设目标完成情况外,其他6个一级指标均包含有二级指标。具体来看,创新资源重点考评创新队伍和创新资金,核心定位重点考评共性技术和创新活动,协同化重点考评资源聚集和资源共享,市场化重点考评核心成员情况,产业化重点考评中试设备、成果扩散和技术标准,可持续发展重点考评经营情况、体制机制、规划目标。(郭佳泰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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